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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文明公约

2025-3-29 18:46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八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九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用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一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具体时间],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二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五条: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发生大修或需更新改造时,由物业管理企业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中支付费用。费用不足时,业主应按规定比例分摊费用。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条款中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 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管理委员会议定,业主管理委员会未成立的,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业主不按规定缴交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以及赔偿金、违约金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法律诉讼等催缴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公约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在办理住用手续时由业主签字。物业入住率达到30%以上,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同意就可签订业主公约并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物业内所有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提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第二十一条: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管理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二条:本公约一式三份,业主、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管理委员会
  2024年X月X日
承诺书
  本人为 (物业名称及具体位置,以下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公约”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公约;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公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本公约承诺书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12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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